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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城区发改局核准类项目办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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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[2004]20号)《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》(鄂政发[2005]12号)的精神,对属于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》内的项目,实行核准制。为方便各单位、企业办理核准手续,根据国家法律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现对办理项目核准时需提交的有关文件、资料公布如下:

1、《xxx单位关于xxx项目核准的请示》

项目单位对襄城区发改局就xxx项目核准提出申请。内容包括:项目建设必要性、项目基本情况(建设规模、建设内容)、目前具备条件(土地、规划、环境评价等)、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。要求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上报,附带文号。

2、《项目申请报告》原件2--5份

项目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自行委托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(必须经国家发改委认可)的机构编制。

3、《土地证》复印件1份

《土地证》附带《宗地图》。如复印件不清楚,需携带原件送审。

4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复印件1份

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附带《红线图》。如复印件不清楚,需携带原件送审。

5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》复印件1份

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》附带《红线图》。如复印件不清楚,需携带原件送审。

6、环保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

根据项目类型、投资规模等要素,由具备相应资格的环保部门出具环境评价意见。

7、《资金证明》原件

对应《请示》中项目资金来源部分,由银行等相关部门出具相应金额的证明文书。

8、《招投标核准意见》原件1份

按照项目单位性质、建设投资规模等相关要素,由项目单位向襄樊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申请招投标预审意见(招投标核准意见表),同时加盖项目单位印章。

9、申请单位属于企业性质的,需提供《企业营业执照》复印件1份;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提供《房地产开发资质证》复印件1份

10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

项目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
 
 
襄城区发改局投资科
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

点击下载《核准类项目资料审验清单》

点击下载《审批类项目资料审验清单》